5月4日消息,來自外媒報道,高通計劃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投訴蘋果,要求該機構對iPhone頒布進口禁令。

由于iPhone均在亞洲生產制造,高通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頒布進口禁令,禁止iPhone進入美國市場。
蘋果今年1月起訴高通,指控該公司在“與其無關的技術”上收取專利費,并拒絕歸還承諾退回的10億美元專利使用費。高通持有的這些專利,讓其能夠向每部智能手機收取售價的1%作為專利費,而無論這款產品是否試用高通的芯片。
按照蘋果的說法,他們對高通收取專利特許權使用費用感到不滿,導致的結果就是,蘋果創新越多,高通收取的費用就越多,令人無法接受。
高通上月對蘋果提起反訴訟,指責蘋果扣押其合理的收入。
高通是蘋果和三星電子調制解調器(Modem)芯片的主要供應商。在最近一個財年,來自蘋果和三星的營收占到了高通總營收的40%。
蘋果上周決定,停止向高通支付專利使用費,直到與高通的法律糾紛得到解決。由于蘋果這一決定,高通將第三財季營收預期從此前的53億-61億美元下調至48億-56億美元。
蘋果近日發布財報后,庫克依然對高通的訴求置之不理,稱雙方連協商都沒必要進行。
據外媒報道,高通正在尋求對iPhone在美禁售禁進口(iPhone在中國、印度等地生產)。雙方矛盾進入白熱化階段。
庫克在周二的財報電話會議中曾表示,“根據所謂的FRAND條款,任何標準基本專利所有人都有責任把它提供給所有企業。FRAND代表著公平、合理和非歧視條款。高通并沒有根據FRAND條款對待蘋果。我認為圍繞這一主題有很多法律案例,我們將對此拭目以待。”
高通則在上周的聲明中稱,“蘋果單方面宣布合同條款不可接受。但是,就是這些同樣的條款,蘋果之前已經持續履行了10年。”
CNBC向蘋果尋求評論,對方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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