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三星電子的代理律師說,該公司將它與蘋果公司(Apple Inc.)之間專利訴訟案的有爭議證據提供給記者的決定,是“合法”且“合乎道德”的。此前聯邦法官高蘭惠(Lucy Koh)要求三星電子解釋它這一不尋常的舉動。
三星電子的代理律師奎因(John Quinn)周三在一份文件中說,該公司應媒體要求將這些證據以電子郵件的形式寄出,他否認此舉有任何不道德的地方。此前高蘭惠已經阻止律師向陪審團出示這些證據。奎因是律師事務所Quinn Emanuel Urquhart & Sullivan LLP的執行合伙人。三星認為,這些證據說明了很多問題,其中之一就是蘋果是受索尼公司(Sony Corp.)啟發設計出iPhone的。
三星Galaxy Tab 10.1平板電腦奎因說,三星公布在預審文件中披露的公開信息這一做法完全符合法庭的審案原則,即訴訟的整個過程必須向公眾開放。
奎因又說,三星此舉只是在回應媒體的詢問,并不是想影響陪審員。奎因說,這些證據已經包含在向社會公開的記錄文檔中。
不過奎因的說法并不能讓蘋果滿意。周二庭審接近尾聲時,蘋果就三星此舉向法官高蘭惠提出抱怨。奎因做出回應后,蘋果的代理律師、美國威凱平和而德律師事務所(WilmerHale)的律師比爾·李(Bill Lee)向法院提交了一封信。信中說,作為對三星此舉的回應,蘋果將申請采取制裁和“其它司法救濟”措施。此信還說,三星在其聲明中已經清楚地表明了它的意圖,即本案中的陪審員可以通過媒體了解法庭已經排除的證據。
此事始于周二庭審期間。當時受聘于三星的一位公共關系代表向多位負責報道此案的記者發送了一封包含一條鏈接的電子郵件。這條鏈接指向了那些此前被封鎖的證據。郵件聲稱,法庭不允許三星向陪審團講述事情的原委,也不允許向陪審團出示iPhone面世前一款手機的設計方案,以及三星在2006年(當時iPhone還未上市)研發的幾款手機。
這份聲明說,出于最起碼的公平,陪審團應該在了解全部證據的基礎上對本案做出裁決。
這些證據包括蘋果的設計師Shin Nishibori接受采訪的文字記錄。記錄顯示,Nishibori的設計參考了索尼Walkman。在采訪中Nishibori說,蘋果首席工業設計師艾夫(Jonathan Ive)問他,如果讓索尼來制造一臺iPhone會是什么樣的?
三星通過一個在線文件服務與記者分享們了這些文件。但周二即將結束時這一鏈接失效。
三星曾表示,這些證據表明在設計iPhone時蘋果曾抄襲了索尼Walkman的種種元素。三星此前曾希望利用這一論點回擊蘋果的指控,即三星設計師抄襲了iPhone的設計。
蘋果已經將iPhone原型機作為證據提交至法庭,其中包括一份代號為“紫色”(purple)的設計文案。這批原型機的設計日期早于Nishibori接受采訪的時間。
三星還認為,這些證據表明三星設計的一款手機在iPhone面世前已經出現,但蘋果稱這款手機抄襲了它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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