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依據《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廣東、浙江、四川等通信管理局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違規經營電信業務的76家企業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并將其依法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現予以公布。詳細信息可登陸全國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tsm.miit.gov.cn)查詢。
附件:新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的企業(2018年第4批)
2018年以來,依據《電信條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廣東、浙江、四川等通信管理局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違規經營電信業務的76家企業給予警告、罰款等行政處罰,并將其依法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現予以公布。詳細信息可登陸全國電信業務市場綜合管理信息系統(https://tsm.miit.gov.cn)查詢。
附件:新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的企業(2018年第4批)